本网讯(通讯员 段欣怡)10月24日上午,公司在大田湾校区预科楼2402教室举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。本次党课由张和宇老师主讲,党课的主题是厘清入党条件强化党员义务权利意识。
(图为 张和宇老师讲课)
党课开始张老师接着介绍了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条件。详细阐述党的性质和党章,强调党员要有为人民服务的意识。解读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和拥有的八项权利。理解这八项义务有利于提升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思想。党员的八项义务:第一,党员的义务要求我们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,学习党的基本知识,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。第二,要确定自己的信仰,感召党的思想觉悟,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第三,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,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,吃苦在前,享受在后,克己奉公,多做贡献。第四,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,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,执行党的决定,服从组织分配,积极完成党的任务。第五,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,对党忠诚老实,言行一致。第六,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、错误,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。这样党才能永葆先进性和活力。第七,密切联系群众,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,遇事同群众商量,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,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。共产党不仅是国家的党,更是人民的党。第八,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,提倡共产主义道德,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,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,英勇斗争,不怕牺牲。党员的八项权利:其一,参加党的有关会议,阅读党的有关文件,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。其二,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,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。其三,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,发挥党员的组织性和创造性。其四,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,向党负责的揭发、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,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,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,纯洁党的队伍,使每一个党组织、党员受到自上而下的监督。其五,行使表决权、选举权,有被选举权。其六,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,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,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。其七,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,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,可以声明保留,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,这有利于党的意见的正确性。其八,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、申诉和控告,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。
(图为 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听课)
(图为 石静咏诗辅导员听课)
通过学习,入党积极分子明确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,增强了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,也将在今后的政治生涯中,坚持理论联系实际,深度践行“四个意识”。